录取规则
根据国家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择优录取。具体的规则如下:
1、依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厅或高招办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2、录取时不限制男女比例。
3、对于进档并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对于单个考生按所填报专业顺序依次安排。当考生填报的专业都未能安排录取,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安排到未录满专业,否则将予以退档。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录取时按加分后总分顺序录取。如遇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成绩(不含加分)高低顺序录取,如果成绩依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5、对外语语种不做限制,但受办学条件限制,目前学校只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6、美术类考生须通过考生所在省的术科专业统考,如果文化课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按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统考成绩相同则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统考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综合、外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7、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的考生,如果文化课上线且出档,我校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面试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面试成绩与文化成绩都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也可参照该专业的报名条件(航空服务专业受就业岗位聘用条件所限,要求考生形体较好、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3cm-184cm,女生身高160cm-175cm)报考,如果出档,我校将根据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外语、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到低录取。
8、浙江省考生在选考科目符合我校专业要求且出档情况下,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9、在实行非平行志愿填报方式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
10、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考生可通过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查询途径查询录取结果,也可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通知书采用特快专递方式发放。
六、体检标准
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依据。
七、奖助学金
我校重视对优秀在校学生的奖励,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健全了完整的奖助学金政策体系,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公益奖学金”、“美鹏”及“天华”等企业奖助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勤工俭学资金等。学校可按当年银行有关政策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联系国家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免息。每年享受到奖助学金的在校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
八、学生就业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就业指导、推荐工作,毕业生大多面向广西、珠三角、长三角地区及航天航空行业就业,近五年来,毕业生初次平均就业率均达90%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逐年提升,连续14年被评为“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9年,学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2011年,作为全国三所高校代表之一,学校在教育部召开的“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网络视频会议”上作典型发言。
九、收费标准
1、普通本科学费标准为4200-4600元/年;应用型本科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艺术类本科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年;专科、高职学费标准为:5500-6500元/年。
2、我校与美国中央华盛顿大学(简称CWU)举办人力资源管理和市场营销专业本科校际交流教育项目,学费标准为:国内前2年,18000元/生/年,后2年转入CWU学习者,学费按美方标准执行;未出国转入我校相关专业学习者,学费按该专业当年标准收取。我校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泰国川登喜皇家大学举办商务英语(国际乘务培养方向)本科专业学生交换教育项目,该专业以国际商务及国际乘务人才培养为目标,学费标准为:国内学习3年,4200元/生/年;出国学习或实习实训1年,出国学习期间,学生根据所选交流项目的要求缴纳学费、住宿费,签证、交通及饮食等费用自理。
3、住宿费标准为700-1200元/年。
(以上收费以广西区物价局最终批复标准执行,详见各省招办公布数据。)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西桂林市金鸡路2号
邮政编码:541004
学校网址:http://www.guat.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gua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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