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1. 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要求,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录取原则是按考生文化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对考生按照不同的单科顺序进行排序。对于文理分科的省份,文科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外语、数学;理科科目排序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对于文理不分科的省份,科目排序依次为语文、数学、外语。
2.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在考生所在省(区、市)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外,还要参加所在省(区、市)招生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者才有资格填报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原则是按艺术类综合成绩划定录取资格线,专业录取按志愿优先的原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对考生按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素描、色彩、速写的顺序进行排序。
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1.上海市: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
2.外省市:
综合成绩=60%×艺术专业成绩+4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编导类专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是:
综合成绩=50%×艺术专业成绩+50%×文化成绩×艺术专业成绩满分/文化成绩满分
若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则按照当地的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普通专科专业每生每学年 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普通高职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 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数字图文信息技术(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2000元,(沪教委财2005第34号)
出版商务(文化媒介与版权经纪)(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
15000元,(沪教委财2015第73号)
艺术设计(艺术经纪)(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5第73号)
广告设计与制作(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教委财2016第111号)
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价费[2017] 8号)
影视动画(中法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5000元,(沪价费[2017] 8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800——1200元
(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费2003第93号)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出版印刷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5674045(招生办公室)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65670070(纪监审办公室)
十五、网址 zs.sp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