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公安专业在广西本科提前批次录取,经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政审合格,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普通专业无需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审,按照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录取时坚持志愿优先的原则,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认可国家规定的考生加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在录取和分专业时执行广西招生考试院加分投档成绩。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要对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
九、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按学分制收费。侦查学、治安学、禁毒学、社会工作4200元/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4600元/年,法律事务、法律文秘33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6200元/年,民航安全技术管理、安全技术与管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技术管理)7500元/年。
(二)住宿费标准。
800元-1200元/年(根据不同住宿条件)。
以上各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调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最新颁布的收费标准执行。
十、奖、助学金制度
学校在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奖学政策的同时,还设立多种校内奖学金。此外,学校还建立了“奖、助、贷、补、勤、偿”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除后顾之忧,保障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毕业和就业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警务化管理,公安专业学生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普通专业学生统一着校服。学生修完规定的课程,达到我校规定的毕业要求,将由广西警察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达到学位授予要求的,授予学士学位。
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精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规模要与公安机关招警需求相衔接,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入警比例,确保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成为公安队伍补充警力的主要渠道。我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参加由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组织的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统一招警考试,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合格后,按规定选择录用岗位。
普通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长湖路6号,邮编:530028
网址:http://www.gagx.com.cn
招生办公室电话:0771-5612367、5610122(传真)
招生办公室电子邮?a class="__cf_email__" href="/cdn-cgi/l/email-protection" data-cfemail="7c98dfc61b04161f0405060f1e3c4d4a4f521f1311">[email protected]
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771-5612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