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规模
总招生规模约1100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45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00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50人、专项计划“退伍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各专业(领域)招生人数详见《甘肃农业大学2017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甘肃农业大学2017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发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2-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能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受免试研究生实施办法
按照《甘肃农业大学2017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执行。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报名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再参加统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专业报考。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二区分数线。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培养方式。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由甘肃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关注网页通知。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扣留伪造证件。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按准考证执行。
(五)考试大纲
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招生工作栏目。
七、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17年3月公布。
(四)以成人应届本科毕业、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我校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的相关规定在复试阶段进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一、其他
学术型硕士: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7000元/年;非全日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年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服务社会,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造就拔尖创新人才,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助学金,包括优秀生源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和“三助”津贴等。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课程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
(二)本简章若与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其他事宜参照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