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鼓励更多高校学生参军入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2016年起,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严格按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执行。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由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招办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见《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已完成服役并正式退出现役。
三、招生计划和专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人数
旅游管理
125400
5
四、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求报名。
2.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考试录取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2.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六、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请参阅《海南热带海洋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咨询渠道
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898)88651135
网址:http://yjsc.q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