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
2、有关专业的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教育部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3、录取原则:我院对普通类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
4、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
5、专业调剂办法: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低分排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6、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省招委文件规定的有关政策执行。
7、体育、艺术类等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我院环境艺术设计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我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对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均达省控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总分相同,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
8、本校选测科目要求:
(1)学院普通类招生专业对选测科目要求:选测科目不作要求。
(2)普通类(高职专科)专业对必测科目要求:必测科目等级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3)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艺术类招生专业使用“省专业统考”成绩录取,要求七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D级不超过3门(含技术科目)。
五、收费标准
学费:2017年新生收费标准按照苏价费[2014]136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文件精神执行。
住宿费:1200元/年.生。
代办费:按实结算(多退少补)。
六、奖励与助学
学院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缓”等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录取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生源地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综合奖学金等。此外,学院还设有浦项、同济、张化机、沙钢、国泰、中天、金鸿顺、华机、爱得等12个企业专项奖助学金。获奖助的学生覆盖面达到在校生总数的50%以上。全年“奖、助、补、减”总额近500万元,学生人均一千多元。
七、证书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沙洲职业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八、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56730120,56730119,56730512
学院网址:http://www.szit.edu.cn